国有资产管理处/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工作职责
发布时间:2021-06-03
一、负责制定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处/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。
二、负责统筹全校国有资产、实验室、教室、多媒体、报告厅等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。
三、负责全校通用资产的年度采购计划编制、报批与组织实施。
四、负责全校国有资产、实验室安全工作,编制安全年度报告。
五、负责全校国有资产、实验室对外服务管理工作。
六、负责全校国有资产、实验室的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。
七、负责国有资产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技术队伍的建设规划、培训、考核与交流工作。
八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2014.12
苏公网安备 32120202010057号